每当大家有了进步和改变,就需要写工作总结,一份详细的工作总结里面需要报告工作中的问题,以下是就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篇1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16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
针对以上五个难点问题,提出的如下建议: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当前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单凭林业主管部门这几个执法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当前的保护工作。为此,一是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镇(街、区)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镇(街、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拆除、销毁网具,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二、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对于非法生产且流入市场内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管范围内,及时进行查处。
三、针对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鼓励果农不架设捕鸟网具,采用其他方式保护果品,并按照法律规定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正面报道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于个别地区发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个别人的乱捕滥猎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保护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急需在寿光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建议依托具有饲养和医疗救助条件的洰淀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寿光市动物园),设立寿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市财政提供运转资金及救助设备,无偿使用其办公设施及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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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篇2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篇3】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篇3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
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
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篇4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今年7月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及行动重点,在全县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行动,主动与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依照各自部门职责相应成立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责主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分别制定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t;**县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警种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我局加强与各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彻底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势头,***县森林公安局结合自身执法职责,细化行动方案,组建行动专班,采取分组划片等方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山货经营店铺、餐饮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对可能贩卖野生动植物的重点摊位进行高频次巡查,尤其是在早晨商品上市时对商品进行检查,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联合铁路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侦办打击收购、运输等各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严防受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
三是制定政策措施,强化依法办案。为强化对全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扭转执法被动局面,弥补我县森林公安在办理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中的法律缺失,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制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禁猎期限、禁猎对象、禁猎工具、法律依据、确需猎捕的特殊情况以及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和义务。并印制800余份,分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在村镇公示栏,各单位大门口,集贸市场、公园、药店、银行、医院、进出村庄路口等人流集中处进行粘贴。最大限度地宣传政策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各类伤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信息,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公众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依法制裁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明确打击重点,落实工作职责。以《通告》内明令禁止的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运等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以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或提供交易场所等六类行为作为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和方向,森林公安局和各地派出所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联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狠抓落实,绝不允许一查一收一放不立案侦办,绝不允许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确保件件有结果。
五是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战果显著。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部门联合行动,主动作为,统一清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持续到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次,车辆**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处,检查重点市场场所**处,检查大型集贸市场***家,经营活禽交易门店、农贸市场共计**家经营户,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家,检查餐饮场所**家。查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起,行政案件**起,林政处罚**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只,死体**只,收缴**多只野鸭进行放飞,猎获工具**余套,涉案价值**元,罚款**元。编制《**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和《**县野生动物资源概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进校园活动1次。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此次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震慑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野保工作是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部门的各个单位都负有保护的职责,因此,要充分发动各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基层站所的作用,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保护地管护人员、林业站工作人员、社区群众、公安干警、民间团体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参加巡护监测工作。二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缺乏大数据分析等高科技装备科学监测,这就还需要我们创造条件,在野生动物资源分布重点区域布设监测站点,并利用科学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及处理,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巡护效率。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篇5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17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17〕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提高认识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规范经营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17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篇6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篇7
10月30日上午,以“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20xx年光泽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下举行,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群众代表近八十人参加了启动仪式。简单的启动仪式结束后,渔业执法人员、志愿者代表在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月活动宣传单的同时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如何开展“减塑进万家”的环保实践活动,号召大家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多次循环使用塑料袋、塑料垃圾回收分类,努力成为“减塑万家”的一家,活动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环保帆布购物袋200余个。
当天下午、县农业农村局还与县实验小学圣农分校联合开展“减塑进万家”环保实践活动进校园活动,在圣农分校专门设置了“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宣传栏,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植耕于小学生幼小的心灵;活动现场宣传图片的详细讲解和将宣传单带回家庭的方式号召小学生们争当“减塑宣传员”、“减塑小大使”,通过学生们将“减塑”行动带到家庭、社会,以带动更多的人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为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传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推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活动主办方、协办方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的驯养繁殖场所福建省天马山大鲵发展有限公司,饶有兴趣地实地观看了大鲵这种濒危水生动物在人工驯养方式下的生活状态,并听取了企业业主对濒危动物如何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恢复自然水域生物种群的介绍。
活动当日,共发放“减塑进万家”活动宣传单650份,其它宣传单500余张。下阶段,县农业农村局还将与鸾凤、止马、李坊等乡镇在西溪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水域共同开展宣传活动“进渔区”等一系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已连续组织开展了十届,我县也在2013-2015年在杭川、李坊、止马连续三年举办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今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疫情给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新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委推出一系列关于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给疫情下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注入了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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